回复 乐目鱼 : “宝剑出鞘,杀敌饮血,子良为大唐而战,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乃最高荣耀,百死不悔!”“我是一个将军,必须捍卫大唐江山社稷、为国尽忠,要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从小梦想着当将军的边防巡逻骑兵赵子良在执行任务时与走私犯发生战斗而牺牲,灵魂被一枚白玉扳指带到了唐朝开元盛世,附身在一名边军什长身上。白玉扳指自带内部空间,可吸收战场上刚死之人的生命之力,杀敌一人可增加一个立方,可为主人疗伤。获得扳指奇特能力的赵子良在战场上成了杀不死的存在,他喝着敌人的鲜血、踩着敌人的尸体一步一步爬向将军之位。”
回复 木鱼木鱼: 这部《重生之媚色撩人》我是一个系统,为了生存,我很谨慎。但很不凑巧,我碰到了一个莽夫。我发布任务让他赶紧逃跑,他凭什么上去把人都杀了?杀完了人,他甚至还洋洋得意地对我说:“我顺利逃跑了,结算吧!”把人都杀了,就算逃跑吗?算吗?算吗?算吗?好像还真算……救命!我想换个猥琐的宿主!
回复 萧一止 : 宋向晚这辈子做的最扎心的事情就是给自己生了一个情敌,给某人生了一个小情人。“老公,我肚子饿!你喂我!”“爹地,我也肚子饿!你喂我!”“……”“老公,我要抱抱,亲亲!”“爹地,我要抱抱,亲亲,举高高!”“……!”“老公,我那个来了,肚子疼,要喝红糖水!”“爹地,我那个也来了,肚子……”宋向晚忍无可忍,咆哮起来。“宋天乐,你才三岁,哪来的那个?立刻给我团成团,滚远点!”“哦……!”情敌乖乖滚了,可是……等等,为什么是带着他老公一起滚的?宋向晚泪流满面。“喂,你回来,把老公还给我!”别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为什么她的小棉袄却带刺?扎的她伤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