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爱吃鱼的家猫 : 他从地球来,到此觅长生。认定了主角不死定律的他,越是危险就越放松。越级挑战,关键时刻大爆发,那都是家常便饭。代入主角视角虽然让他拥有无敌的自信,但自信终究不是金手指,他证道未成,扑了……他从地球来又回地球去。当他穿越回了自己原本的躯壳中时,却发现家人已经在遗体捐赠书上签了字,一名杨姓医生,对他举起了冰冷的手术刀……诡秘道人的恩怨情仇,就从手术台开始吧。”
回复 大雨天不打伞: 这部《逍遥 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穿越到异界,成了一条黑铁一星的土狗。狗又怎么了?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就算是狗,就算有着这一届最差的搭档。我也一定能够带着这个女主‘人’苟过,啊不是,称霸异界!
回复 心星逍遥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