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吴子雄 : 一剑穿心,当林修醒来时候,现自己成了用血肉饲养魔胎的魔奴,再有一个月,便会被吸食成干尸。绝境中,他偶获一颗金色心脏,一部无上魔决。吞噬血肉、吸食灵魂,他是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不死魔祖!”
回复 杯盏长生酒: 这部《最强弃少 笔趣阁》国际佣兵罗开先非洲任务中遇到意外,穿越时空到千年之前的非洲,周边都是黑漆漆的部落野人以及草原猛兽,偶遇乡人也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群体,该怎么生存下去?即使他是个兵王,个体的力量同样微不足道,更何况在没有归属感的非洲。所以……回故乡吧。陌生的城市中,他是不受约束的野蛮人,拐走法蒂玛人的大科学家……搬空君士坦丁堡的学术图书馆……打包阿拔斯人手下的工匠团……等回到东方的土地,却现他居然无法踏足家乡的领土,因为宋王朝的永兴军和秦风路的官僚们都把归来的他当成了肥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千年军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人偶没有记忆 : 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用别人的笔写字的时候,前几个字非常像被借笔人写的,然后越写越不像,直到变成自己的笔迹。如果有人利用这种办法仿造签名将会如何,比这还要奇异,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国安十二分局遇过的比比皆是。吕乔木就是我,一个挫人,创业失败不算,紧跟着还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思考了一夜,不想拖累父母,决定放弃治疗,找份工作给父母留点养老钱,又买了一份意外险,受益人还是父母。就在找工作的时候,意外加入国家安全局,从此人生不再平凡!都说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其实是在写自己,这话不假,因为直接陈述比想套口要来的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