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繁华依然美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狂潮大队长: 这部《敛财人生之新征程》玩虚拟游戏要重生才能登顶巅峰?当主角还得靠别人的攻略?这也好意思说自己是主角? 重生了,当然是做一款自己的虚拟游戏,让全世界都拜倒在自己的脚下。尤其是得到类似操控梦境的能力后,连游戏开发费都可以省了。 当梦境里的真实度为Max时,什么99%真实感都得靠边站。 睡觉做梦的时候,就是控梦游戏开始的时刻! 我不是游戏主角,因为我专门创造主角——陈不见
回复 崔元燮 :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世界不过是一本小说,你会如何做? 如果有一天,你知道生命不过是一段被设定好的文字,你能如何反抗? 听,那沙沙的,不是风吹过的脚步,而是落笔如刀刻入你的脑子里! “这该死的。。。作者!” 陈朝攥断染血的钢笔,瞪着眼珠子恶狠狠道:“我看见你了,我会出来的!!!”(作者ps:我就在窥视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