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沙漠 : 文案1:圈子里都知道,傅时礼是投资界公认的男神,清冷骄矜,从不与女人传绯闻。只要有女明星敢去诱惑他,就等于自毁前程。不久后,在颁奖礼上,大家发现傅时礼西装革履,心痒难耐的将一个姑娘压在墙上索吻,完了,还要在她的腰肢捏了捏,指腹触感,又滑又软的。然后,他贴近她的耳廓,嗓音低喃:“好软。”那姑娘眼睛红红,手心推着他的胸膛,被吻肿的唇儿控诉:“你太用力了。”一片媒体记者,当众惊呆:谁说傅总是禁欲系?文案2:第一次见到傅时礼,在姜瓷眼里,他的形象是……黑西装,黑领带,白衬衫,上下量身定制完美得一丝不苟。她低着脑袋”
回复 矢崎仁司: 这部《宅门艳骨 小说》【军旅宠文!双强双洁1V1,酸爽无虐,欢迎跳坑!】冷兮,前世遗孤,被人捡回去训练成了一流特工,历经枪林弹雨,只为组织而活;最后被所谓的好姐妹偷袭而死。重生一世,苍天眷顾,爷爷奶奶溺宠,父母疼爱,哥哥守护,她只想平静一世,为自己,也为所爱家人而活,做他们的掌中宝,只可惜却事与愿违。重生军人之家,很多事不由自己;为了所爱的家人,为了守护住哥哥想要的自由,她选择忽视了他们眼中的不舍和心疼,毅然踏上了军途
回复 呆可天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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