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重歼20 : 老爹叫斯巴达,不过,不是披红披风穿红内裤的斯巴达。 俩个弟弟一个叫做维吉尔,一个叫做但丁,都是历史上的大诗人,可惜这俩熊孩子不是诗人。 而被捡来的她起名叫做萨福,至古希腊以来开天辟地的第一位女诗人,号称神之下人间的第十位女神,但她却是只女妖,品种不明。 老爹秉承着爱与和平养育着她,遗憾的是半途老爹失踪。 阴谋之下,斯巴达家破人亡,弟弟们下落不明。 而她就在此时被德国真正的女妖家族罗蕾莱捡走。 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就在不远的将来。 社会动荡,人心不安,不管是人是鬼,都想秀,一一走上历史的大舞台。 震惊世界的女魔头在世人眼中就此举起了屠刀,号称人间的第一女恶魔。 只有天知道,最开初,她只是想带着妹妹吃饱饭而已。 (无男主,乱作死,轻松致郁每一天,快乐魔改全世界,《巫女桔梗酱的现代除魔生活》二战西方奇幻科幻架构版,姊妹篇。)PS群:373884572”
回复 姜国民: 这部《珍珠内裤自己磨出水小说》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书剑自飘零 : 三年前,他为了一个女人闯下大祸,被迫服役三年。三年后,他王者归来,这个女人却已转投仇人怀抱,最好的兄弟也因此家破人亡。这一生很简单,天在上地在下,兄弟在心中,爱人在怀中,便足矣。这一生不简单,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我愿屠尽三千世界,让这天下再无可阻我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