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高手留个名吧 : 别人家的千金大小姐锦衣玉食,可林小杉偏偏成了意外,老爸不管,后妈刁难,好不容易离家出走,打工的时候还倒霉的骑车撞树。而更倒霉的是,在这喝凉水都塞牙的日子里,她还悲催的捡到一个呆萌又腹黑的小娃娃。好心把人给送回家,却被小娃娃那高冷腹黑美得不像凡人的爹莫名其妙的定义为拐卖小朋友的人贩子。气得林小杉好想找块豆腐把那妖孽男给撞死。只可惜林小杉还没来得及动手,那妖孽男便先下手为强,不仅抓了她回家看孩子,还日日惦记着把她吃干抹净……”
回复 欲买桂花同载酒: 这部《可爱的骨头》主角孟天,在执行一场任务中发生意外,重生到了一位窝囊废身上,后决定帮他重活一遍。
回复 拉丁海十三郎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