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周家微风 : 治大国如烹小鲜,因此,这是一个吃货治国的故事,从北宋皇佑四年开始……”
回复 浪非花: 这部《纲手的湮监狱小说》(重生苏爽女扮男装文,男主姜奕,女主君瓷)风头正盛的‘皇太子’,一朝重生成为人见人厌脸毁容的小可怜。皇太子表示,这都不叫事!原本毁容的脸,实际上是一张男女老少都为之疯狂到极点的脸。“他”是无数男人女人心目中的完美情人做梦都想扒了衣服强上的妖孽!而有一天,男神变成了女神?男粉丝:卧槽好劲爆!姜奕:老子不服,我是她老公,我才是压她那一个!君瓷勾唇纨绔一笑:你说谁压谁来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国民男神:瓷爷,狠会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绯夜倾城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