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不是闻人 : 暴戾醋王权门庶子×可盐可甜小怂包文案一:人人都道言闻一少年凉薄,却不知他有个藏在心尖上的小姑娘,每每提及,眸中含光,唇角染笑。文案二:后来,生性凉薄的少年瞧上了都城最耀眼的娇花,处心积虑将她娶回家,喜欢趴在她的肩膀上,呢喃着:“卿卿,再让我亲一下。”(甜宠古言,1v1双洁)”
回复 穿越的唐长老: 这部《痞妃有毒》“该死的天道,我算个命,你既然让我遭劫。” “好在天不亡,让我一魄尚存,重回诸天。” “既然如此的话,那就千万不要怪我再搅动风云。” “阴煞魔族想要复苏,问问我手中的百珠。” “嗯?我的百珠呢?” 星王百珠溅落,一颗颗珠子落入诸天万界。 “若是我百珠集齐之日,这一次必然将你们全部诛杀,不留丝毫余地。”
回复 我会修洗衣机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