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歌怨 : 一句话简介:【她和他,都是冷漠至极的人,有些事,只做,不说。比如:爱。】*程牧初见陶夭。灯光流转,觥筹交错,她在跪舔别人的裤腿。程牧再见陶夭。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别人在跪舔她的高跟鞋。程牧一笑,“丫头片子有点能耐。”边上有人促狭道:“二爷,听说那姑娘在圈子里拜了个干爹。”程牧:“呵。”*陶夭说:“生活就像吃屎,无所谓今天吃,还是明天吃,不吃得饿死。头颅仰得太高,没用,不如低眉顺眼先活着,活着活着,一只狗也保不齐活出人样了。”不曾想——她将自己当成狗了,某位爷愣是想将她捧成角。角是那么好当的吗?人前,她像花瓶,香江程二爷重金打造。人后,她像抹布,二爷花样太多,总将她拧成各种形状,晚上白天,死去活来。她不想干了,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得,豪门主母这位子坐定了。*奉子成婚。陶夭小腹微凸,高调入豪门。婚礼上,她眼瞅着对面一向冷峻深沉的男人勾唇含笑,有点眼花,无语道:“您到底图我什么呢?想给您生孩子的女人手拉手能绕香江两圈了。”程牧低笑,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日、久、生、情,这种事,栽了就认了。”陶夭翻个白眼,“无耻。”程牧看着她一脸酡红,笑而不语。他懒,这辈子所有的精力,用来调教一只小野猫已是不易,哪有闲情,再去招惹其他?*世人只知他程二爷在香江一手遮天。却不知,他乐意遮的,从来只有她头顶那片天。他庆幸,他看见了她的好。*本文又名《影后成名史》,《男主强取豪夺》,《男配统统想上位》,一对一结局和,清冷倔强百折不挠型女主,权势滔天冷漠腹黑型男主,豪门婚恋,娱乐圈元素,欢迎跳坑。(*^__^*)……*推荐阿锦完结暖文已出版:《影后重生之豪门萌妻》,出版书名:《献给亲爱的邵先生》待出版:《重生娱乐圈之名门盛婚》,出版书名待定。《豪门暖媳》,出版书名待定。搜索【作者其他作品】或者直接在书院搜索作者名、书名均可见哈。*新浪微博:浮光锦_,求关注么么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豪门主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一树樱花: 这部《猫头鹰的哭泣》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雪色心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