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枫白宇 : 宋琛琛穿到自己写的耽美文里,有了个身高体壮财富滔天堪称人间极品的丈夫,“满足了他对男人的一切幻想”,这本来是天大的喜事,可他穿的这本书,名字叫《离婚》。宋琛琛穿书以后为了维持人设,他喜欢赵近东被迫要假装不喜欢,冷心冷肺的男神赵近东立下一堆flag,撂的最狠的话是:“我什么都能接受,除了碰你。”假装这件事就像是包饺子,多了就会露馅。赵近东才发现,外表看起来很变态的宋琛,里头却有着不一样的灵魂。”
回复 南与东: 这部《女仆把裤子脱了让主人摸》一道天雷降下,师父貌似被劈死……啊呸呸呸,是渡劫失败了,于是出于孝义,她亲手将师父埋了。哪成想,自那以后,师父夜夜都从地底下跑上来作妖! (主修仙,赠cp,撒花撒花~)
回复 空巢老龙头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