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暴走驴 : 凤磬瑶身为南朝公主,这一辈子没有得不到的东西,除了那个撞见了她沐浴,却不肯负责的“驸马爷”。他说他有喜欢的人,她便出宫抢亲;他说他要出家为僧,她便烧了寺庙;他说他要离开京城,她便轻衣相随。终于他苦笑:“公主,我一介布衣,不过识点医术,你何苦如此?”她眼瞳幽深,抿唇倔强:“乔弥,我堂堂公主,不过此心悦你,你又何苦如此?”——乔弥这一辈子最不想招惹的人就是凤磬瑶,身份太尊,他承受不起,捧在手心,总怕磕了碰了。凤磬瑶这一辈子最想纠缠的人就是乔弥,风华染尽眼,她一见倾心,放在心里,总怕失了跑了。可后来三尺庙堂,华衣染血,枯骨叠垒,至亲相残,她说:“你走罢,最好今生不见,我们两不相欠。”铁甲围城,宗室错乱,他深深闭眸,红了眼瞳:“有我在,谁敢动你分毫?”——“公主,你喜欢我什么?我改。”“本公主就喜欢你这么不负责任。”…….”
回复 相沫渝: 这部《英剧《我们》》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郭敬明 : 他是学生的噩梦。 他的一套考卷,考哭了全国无数学生。 无数学生听到他的名字都会瑟瑟发抖,泪流面面。 他叫沈平,被称为学渣终结者。 …… 群号码:77363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