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插翅虎 : 纽约。史蒂文:“我们安保公司,承接世界上所有的业务。代写作业?抱歉,这个不接......”托尼·斯塔克:“史蒂文,第七大厦,将是我们对抗入侵者的基地。”浮空城。史蒂文:“我从黑暗中醒来,俯瞰着破碎的世界。黑暗与光明,暗影与圣光,我就是巫妖王,我将统御这个世界。入侵者?你们这是自寻死路!”古一:“宇宙终于拥有了对抗黑暗的力量。史蒂文,圣光的力量常伴你左右,我可以放心去追随永恒。”泰坦星。史蒂文:“天灾军团,随我冲锋!”提里奥·弗丁:“神圣联盟,随我上!””
回复 一天十万字: 这部《5252色》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故梦千城 : 曾几何时,繁华喧嚣的都市,出现一位拥有黑暗技能“点金手”的男人。他花钱行云流水,跟地产大亨比豪掷千金,跟列国豪强比挥金如土。全世界有花钱的地方,就有男人的身影。他所过之处,无数明星网红投怀送抱,无数名模名媛跪倒身下。她们不求名分,不求地位,只求男人的一夜恩惠,换来享之不尽的财富。可是,人世间的这些红尘客梦,都不是男人的追求。“对不起姑娘,请你自重一些。或许你很漂亮,也很优秀,但我是不会爱上你的。”“因为我是个用情很深的男人。”星际黑暗系统都市,有直播但并非全部直播。脑洞很大,爽点充足。尽量做到循序渐进,不让此创意崩溃。如不吝啬,尽请收藏和推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