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陆路鹿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若尘宫主: 这部《小猫钓鱼游戏》谭金钟,一个平凡的边防小兵,秉着为大哥报仇的执念,加入到一场原本与自己遥不可及的战争中,面对强敌,越挫越勇,最终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通途。这是一本男人的书,一个用热血浇筑却鲜有人知的故事。战倭国,抗联邦,剿内贼,一群时常游走在死亡边缘的峥嵘男儿,用热血扬我军威,振我军心,铸我军魂!
回复 晨晨powa : 庄不远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豪门二少爷。上有父辈开疆拓土,中有兄长传承家业,下有后辈努力拼搏。还有各种忠心耿耿的管家仆从司机保镖来帮他搞定一切。然后他就可以愉快的混吃等死过一生了。美梦只是美梦,直到他花一元钱拍到了一座“全能庄园”。唯一的问题是,拿着“管家卡”、“司机卡”、“仆从卡”、“保镖卡”满世界乱发可不能让庄园正常运转。你得发给最合适的人。庄不远:“你很优秀,来当我的仆从吧!”(忠诚度:叛逆、低下、普通、忠诚、愚忠、死忠)书友群:852091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全能庄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